“逗鹅冤”案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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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轰动全网的“逗鹅冤”一案,如今一审宣判。
12月29日,贵阳市南明区法院一审宣判3人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件。
据媒体报道,被告人家属透露,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7年、6年。被告人曹某的辩护律师尹姮表示,曹某当庭表示上诉。
回溯看,该诈骗案始于2020年4月。
一开始,是腾讯率先报案,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在6月29日发布了一则民事裁定书,其中原告方腾讯,被告方为老干妈。
次日,腾讯方面称,此事系老干妈在腾讯投放了千万元广告,但无视合同长期拖费用,腾讯被迫依法起诉,申请资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对方企业账户。
老干妈真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在收到文书后的当日晚间,老干妈立即发布声明称:“经核实,我司从未与腾讯公司或授权他人与腾讯公司就‘老干妈’品牌签署《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且我司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
腾讯碰到的并非是“欠账不还”的老干妈,而是“如真包换”的“老千妈”,由此迅速引发了全网关注。
对于这尴尬的一幕,受骗的腾讯也不得不自嘲是“傻白甜”,还顺带搜刮了一波网络流量。
于是,便有了“逗鹅冤”这个梗。
2020年7月1日,贵阳公安双龙分局发布通报,“逗鹅冤”一案有3名犯罪嫌疑人。
通报称,经我局初步查明,系犯罪嫌疑人曹某(男,36岁)、刘某利(女,40岁)、郑某君(女,37岁)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其目的是为了获取腾讯公司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之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
目前,曹某等3人因涉嫌犯罪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数日后,腾讯、老干妈“言归于好”,双方还发表了联合声明称,腾讯和老干妈双方进行了深入沟通,双方已厘清误解。对于事件过程中的种种误会和欠妥之处,腾讯已向老干妈方面当面致歉。未来双方也将积极探索并开启一系列正式合作等。
今年2月,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发表公告,依法对曹某等三人提起公诉。
据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曹某、郑某君、刘某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冒充“老干妈”公司员工骗取腾讯公司财务,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
编辑:全泽源
校对:冯雯君
图编:赵雁旎
制作:单凌鹤
责编:张晓光
监制:浦泓毅
签发:潘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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